俗話說馬路如虎口

因此不管你是開車或騎車在路上,一不小心就會發生車禍

我們也常從新聞中看到某人被撞之後,對方馬上就逃逸無蹤

這時大家通常稱這種情形為肇事逃逸

只不過這樣真的一定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嗎???

這個答案恐怕要看個別情形而定

首先,我們來看刑法就肇事逃逸罪的條文規定

第185條之4規定: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,致人死傷而逃

逸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

所以現行刑法對肇事逃逸罪刑度最輕是1年,最重則為7年

換句話說,只要成立肇事逃逸罪,最少會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

這條法規重點是為了保障受害者生命、身體安全,

所以刑度算頗重的

不過條文中也明確規範必須是致人死傷而逃逸者

因此單純只有車子被撞但人沒受傷的情形是不算肇事逃逸的

這其實也算符合刑法謙抑性原則

畢竟人沒受傷,只有財物損失,如果判處最輕1年以上有期徒刑

這恐怕也不符合國民法感情啦

所以下次有人被撞但沒受傷,可別再瞎起鬨說對方肇事逃逸囉

那你說難道就這樣放任對方嗎??

倒也不是,肇事者除了該負的民事賠償責任外

如果是故意的話,可能還會構成刑事的毀損罪

 

以上僅為個人意見,不代表內容正確無誤喔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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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號呆熊的天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