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天氣這麼熱

父母一定會想說不如帶小孩來去看畫展也不錯

不過看著看著一不小心也會出問題 

日前有個小六男童在看畫展時不小心將畫撞出個拳頭大小的破洞

你會想說不就是個破洞嘛!!幹麼大驚小怪!!

問題就在於主辦單位號稱這幅畫價值高達五千萬元

如此一來,賠償金額勢必很可觀

雖然現在大家討論的是這畫到底價值五千萬還是一百萬 

不過撇開這些不論~

由於小六男童年齡頂多才12歲多,法律上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

如果不幸真的得賠償的話

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規定,男童的父母須與男童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

因此實務上許多小孩子闖禍的案件,通常會連對方父母一起告 

當然,男童父母如已對男童為相當之監督,仍不免發生損害者

男童父母是可主張免責的!!

只不過在這案例中,男童看畫展還手拿飲料,父母也未加以注意

要主張免責恐怕有難度 

所以呢,別再說去看畫展是最安全又舒適的休閒活動啦

有的時候還真是世事難料啊 

 

以上僅為個人意見,不代表內容正確無誤!!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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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號呆熊的天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